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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日期:2022-09-15  来源:长汀文明网    

    为进一步加强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的管控,严密防范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进行干扰破坏活动,切实维护长汀县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9月15日8时起至2022年9月16日24时止,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在长汀县空域内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开展“民航、森林、农业、科研、宣传、商业、娱乐、试验、比赛、航拍”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区域:长汀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三、实施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因医疗、体育、气象、警务、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需利用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飞行管制室,电话:0591-8955114)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长汀县公安机关(治安大队,电话:0597-3262023)备案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四、实施管控期间,长汀县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严禁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

    五、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活动或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