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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失信案例】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一)
    日期:2022-10-08  来源:长汀文明网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形成警示作用,决定曝光以下失信案例。

    李和华,男,汉族,住福建省长汀县汀州镇南寨三路,公民身份号码:352622196912****3X。因吴红斌与李和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长汀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闽0821民初34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李和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吴红斌于2022年8月3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373785元及利息。2022年9月27日,被执行人李和华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