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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 提高文明村镇创建水平
    日期:2022-07-12  来源:长汀文明网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近日,长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全县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文明办主任,走进“省级文明村镇”古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地观摩学习古城镇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努力提高推动全县文明村镇创建水平。

    观摩学习中,全体人员在长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古城镇工作人员的带领和解说下,现场观摩了古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志愿服务站、文体活动室、理论宣讲室、四点半学堂等场所建设建设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文明村镇创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各乡镇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让我们一起看看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有哪些标准呢?(图片仅供参考)

    1、实践所(站)要规定对外开放时间(统一设置为正常上班时间,并对外公示),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2、实践所(站)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实践所标牌和logo(统一使用实践中心logo),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益广告,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3、实践所(站)要展示整体布局图、功能引导图和引导标识,活动项目公布。

     

    4、实践所要设有志愿服务站(实践站要设有志愿服务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做到“六有”:有志愿者(熟悉服务内容)、有地方(有办公桌或柜台,台面或正前面有明显标识)、有制度(有管理制度)、有服务项目(有上墙的服务项目,能够提供具体的服务物品)、有工作台账(有活动记录)、有提供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服务。

     

    5、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架构,并在显著位置展示组织设置、工作规范、运行流程等内容。

     

    6、有本月或下月文明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表,有工作台账以及日常活动图片的公开展示。

     

    7、具备开展理论宣讲、市民教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条件,正常向群众开放。